聘请外籍教师基本流程如下
1.确定人选
由各学院(单位)提前提出聘请申请,国际交流处工作人员与外籍教师沟通,确认外籍教师基本资料包括学历和教学工作经验后,进行电话或视频面试。
2.申办《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
向省外国专家局申办《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 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聘请单位出具的《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申请证明》
②《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
③个人简历(包括学历、工作经历等)
④最高学历证书或专业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⑤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或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书
⑥聘用协议或合同(省外专局领取)、合同附件
⑦护照复印件
⑧聘请单《聘请外国专家资格认可证书》复印件或该证书编号
⑨已在华工作过的外国文教专家须有原聘请单位推荐证明
3.申办签证通知函(电)
向省教育厅申请审批《邀请外国人员来赣申报、审批表》 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邀请外国人员来赣申报、审批表》,一式一份
②关于聘请外教的请示一份(请用正式的红头文件纸打印,内容包括:聘请原因、待遇、期限“ 年 月 到 年 月”以及所聘外教的基本信息)
③护照复印件一份
④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
⑤个人简历一份
⑥体检表复印件一份
⑦推荐信一份(国外引进的外教需提供所在国教授签名的推荐信,国内转聘的外教需提供原聘专单位盖章的推荐信)
向省外办申办签证通知函(电)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由省教育厅签署审批合格的《邀请外国人员来赣申报、审批表》
②拟聘专家护照复印件
4. 邮寄相关文件
将邀请函、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和签证通知函(电)寄给拟聘外籍教师
5. 办理工作签证
拟聘外籍教师携相关材料到我国驻外使馆申办来华工作签证
6. 前往工作地点
在外籍教师办理好工作签证后,确认来赣具体时间及航班,我校安排人员接机
7.入职后办理相关手续
安排外籍教师住宿,了解学校生活设施、教学环境等基本情况
外籍教师入境后24小时内向所在公安部门办理外国人住宿登记手续
入境后30日内省教育厅申请外籍教师批件
入境后30日内向公安部门申办《外国人居留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