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印发的《优秀学生海外留学资助管理办法》,为做好我校优秀学生海外留学资助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23年5月至今,已参加完成或正在参加海外升学项目、海外短期交流学习项目(两个月以上)、短期交换生项目(不少于两周)的我校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含档案未到校、有固定工资收入、定向、委培及处于休学、延期毕业的学生。
二、申请条件
海外升学类
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获得海外名校的录取通知书。
海外短期交流学习类(两个月以上)
(1)一般应为非一年级学生。根据学校加权平均分或专业
年级排名进行选拔,加权分或专业年级排名由教务处、研究生院
和学院审核。
(2)达到加权平均分80分或在年级专业排名前20%;
(3)如学生获得其它类同此资助,原则上不再享受学校“海
外短期交流学习类(两个月以上)”资助。
短期交换生项目类(不少于两周)
(1)学校或学院组团赴海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或国际性、区域性学术专业机构组织举办的海外学习、研究、合作交流、竞赛等活动;
(2)根据具体项目或活动,有学习计划、研究方案、交流任务、比赛项目、会议(比赛)通知或正式邀请函等具体活动任务和内容。
免学费的交换生项目不参与资助。
三、申请材料提交要求
1、“海外升学类”和“海外短期交流学习类(两个月以上)”资助申请材料:
(1)江西理工大学优秀学生海外留学资助报名汇总表(附件1);
(2)江西理工大学学生海外留学资助申请表(附件2);
(3)经所在学院和相关部门签章认定的加权成绩、专业排名及其它证明学业情况的材料;
(4)根据所申请的项目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详见附件3)。
2、“短期交换生项目类(不少于两周)”资助申请材料:
(1)江西理工大学优秀学生海外留学资助报名汇总表(附件1);
(2)江西理工大学学生海外留学资助申请表(附件2);
(3)与海外高校或科研学术机构的有关合作协议、海外高校(机构或组织)有关学术会议或研究活动的正式通知;
(4)短期交流项目任务书(计划书)、会议论文、活动安排书、正式邀请函等证明材料。
3、请学院于2024年5月20日前收齐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材料交到廉溪楼110办公室张涵清老师处,电子材料发到张涵清老师OA邮箱。
四、其他事项
具体资助类别和标准、申请条件、评审与管理要求详见《优秀学生海外留学资助管理办法》(理工发〔2023〕96号)。
附件:1、江西理工大学优秀学生海外留学资助报名汇总表
2、江西理工大学学生海外留学资助申请表
3、《优秀学生海外留学资助管理办法》(理工发〔2023〕96号)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