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全国外语水平考试4月13日起报名,请拟申请公派留学及已申请公派留学但外语未达标人员按时报名,本次考试成绩对于申请国家公派留学有效期为两年。
请报名者于4月11日前到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登记,并附上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交至我处。
联系人:朱文兴
电话:8312455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3月25日
附件:转发江西省教育厅《关于2009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全国外语水平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
赣教外字【2009】22号
各有关厅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全国外语水平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教考试厅函〔2008〕2号),现将2009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日期和语种
第一次考试时间定于2009年6月13日,开考英语(PETS—5)、法语(TNF)和德语(NTD),口试从笔试当日下午开始;第二次考试时间定于2009年12月12日,开考英语(PETS—5)、日语(NNS)和俄语(TΠPЯ),口试从笔试当日下午开始。
二、报名日期和办法
(一)报名日期:第一次考试报名时间定于2009年4月13日至17日,第二次考试报名时间定于2009年10月12日至16日,考点可根据当地情况提前报名。考生可以函报,但必须提前与考点联系。
(二)报名办法:采取集体报名和个人报名两种办法。集体报名须持单位介绍信和有考生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报名须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军人凭相应的身份证件)。报名时,考生须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函报考生,还应向考点提供有考生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报名考试地点
英语(PETS—5)江西考点:江西省外语培训中心,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江西师范大学青山湖校区逸夫楼101室,电话:0791-850625
日语(NNS)和俄语(TΠPЯ)考点:大连外国语学院、北京语言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武汉大学、四川外国语学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吉林大学、新疆大学。
法语(TNF)考点:北京语言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德语(NTD)考点:北京语言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四川大学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四、考试成绩及发送办法
(一)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阅卷,并将成绩通知各考点。
(二)成绩报告单在考试后两个月左右由各考点转发给有关单位或个人。
(三)考试成绩对于申请国家公派留学有效期为两年,如作其他用途的,由各成绩使用单位自行决定。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拟申请公派留学及已获公派留学资格但外语未达标人员按时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