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汉办招聘2017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的通知
国家汉办招聘2017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的通知已经发布,请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教师报名。如有任何问题,请咨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项目联系人,咨询电话:0797-8312455,联系人:刘老师。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7/4/6
通知链接:http://www.hanban.org/news/article/2017-04/05/content_679800.htm
通知原文:
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招聘简章
[来源] 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
为贯彻落实《孔子学院发展规划(2012-2020年)》,进一步提高孔子学院办学质量和水平,促进中外人文交流,根据全球孔子学院(课堂)和大、中学校需求,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统一考试、择优录取”原则遴选。现公开招聘2017年外派教师。具体事项如下:
一、推荐时间
2017年4月1日至4月24日
二、岗位需求
具体要求请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查询。教师赴任时间一般为2017年8月,任期一般为2学年。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理想信念坚定,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诚信友善、 有团队合作精神,组织纪律性强。
2.具有2年及以上教龄的国内高等院校、中小学在职教师(合同制教师须提供学校同意派出期间的聘用合同)。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对外汉语、中文、外语、教育、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年龄一般在58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
4.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水平,能熟练使用英语或所在国语言, 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外国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5.符合国外教师岗位要求。
四、推荐程序
(一)提交材料
1.申请表格采取网上填写,未在网上填写表格的将不予受理。申请人须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进行网上注册。填写后,下载打印纸质表格《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提交有关部门审核。
2.学校须为教师附推荐信,主要对其政治思想、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推荐信以密封的形式提交。
(二)单位审核
1.请学校审核教师提交的申请表,并由主管校长在“单位审核意见”栏内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提交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主管部门审核。
2.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主管部门对各单位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直属高校直接递送。
五、报送时间
请于2017年4月24日前将推荐材料(以当地邮戳为准)以特快专递方式发送我办师资处,逾期将不予受理。确保推荐信、申请表等材料齐全。
我办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选。审核结果将于4月底前通知申请人。
全部申请过程节点均在网站上通知,请关注外派汉语教师服务平台及注册邮箱通知,保持手机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