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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 2017年科级干部调整工作方案

作者: 佚名 发布时间:2017-06-25 浏览次数: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

2017年科级干部调整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科级机构及岗位数设置的通知》(理工发〔201746号)《江西理工大学2017年科级干部调整工作方案》(理工党发〔201729号),对照本部门科级机构及岗位设置、干部实际情况,特制定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2017年科级干部调整方案。

一、成立工作小组

成立本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科级干部选任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肖桂芳

成员:蔡进宝、曾萍

二、岗位和职数

1.外事科科长,1名;

2.汉语国际推广科科长,1名;

3.合作项目管理科副科长,1名;

4.留学生招收与管理科副科长,1名。

三、任职条件

1. 符合《关于印发2017年科级干部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理工党发〔201729号)中的任职条件;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具有外事工作经验5年以上;

4.具备较强的英汉口笔译能力;

5.到校工作3年以上。

四、选任流程

按照以下四个环节依次进行,每一个岗位在任一环节确定人选后该岗位的后续环节不再进行。

1.第一环节:现正科级(含主任科员)人员转任、转岗或聘任

2.第二环节:对正科级岗位进行选任

3.第三环节:按副科级岗位对现副科级(含副主任科员)及以上人员转岗、转聘或聘任

4.第四环节:按副科级岗位对副科级干部选任。

五、实施细则

1.报名与资格审查:

符合选任条件的在职教职工均可进行报名(各环节报名截止时间:第一环节626日,第二环节628日,第三环节630日,第四环节73日)。

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纪委监察室联合进行资格审查。

2.测评与考察:

  由工作小组对符合选任条件的报名人进行民主测评与组织考察(同级人员转任、转岗或聘任不进行测评与考察,直接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开会审议并报机关党委批准),报名人为非机关党委教职工的,由机关党委委托报名人现所在党委进行民主测评与推荐。

1)民主测评:分学院领导班子、教师代表两类人员分别对报名人进行测评,深入了解被提名人群众基础情况。

2)组织考察:由考察小组随机选与报名人平时工作相关的人员进行谈话,全面了解报名人或被推荐人工作状态、优缺点等。

3.根据考察情况,召开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部门会议对岗位人选提出选任名单,报机关党委批准。